设备入库保管 (1)除零件和某些附件外,钢结构可堆存在露天场地上,但堆存时不得接触地面;各构件应稳固地堆存在垫块上,堆层的高度不得超过1.5m;桁架应直立堆存,各构件上不应积水。支点布置应防止局部应力过大和结构变形等。 (2)钢丝绳应保管在材料库内;施工过程沿线存放时,绳盘应稳固地支承在垫块上,距离地面不得小于0.2m,绳盘上应复盖防护物。 (3)电气装置的保管应按现行的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的规定执行。 2.3.2 安装辅料准备 根据施工方案或预算准备安装辅料,一般应包括焊条、氧气、乙炔、平垫铁、斜垫铁、清洗剂、润滑脂、油漆。